本报讯(通讯员 向玮 粟腾霏 张夫平)7月20日,笔者从古丈县司法局了解到,今年1月-6月,该县司法行政机关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1人,目前已累计解除社区矫正20人,在册服刑101人。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没有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对特殊群体的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该县于2011年8月正式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对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和主刑执行完毕后附加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三类获刑人员进行监外管理。矫正对象有着特殊的身份,却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在社会的每个角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做好监管,避免他们重新犯罪的同时,也需帮助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 为此,该县司法机关在做好监管,开展好矫正对象学法活动等常规工作的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走出去,在溆浦县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结合该县实际,根据各矫正对象的犯罪刑罚情况、思想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调整。同时,不断创新思维,组织矫正对象参与到地方产业建设中去,让他们走进田间地头,用汗水创造价值,提振他们面对生活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