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龙 浩)近年来,泸溪检察院规定,凡是新招录的干警都要先拜资深检察官为“师”,请教办公、办案经验。今年,该院将这一规定确定为导师制,截至7月26日,该院共配备了6名导师。 该院导师制明确每名党组成员都要作为一名年轻干警的导师,期限为2年,采取集中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年轻干警在具体的工作上进行指点和帮助,使年轻干警尽快熟悉相关流程和要求;并要求导师及时了解掌握年轻干警的思想动态,帮助年轻干警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 该院年轻干警杨丽媛认为,导师制的实行,让自己受益匪浅。该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导师制对年轻干警的成长大有益处,今年该院先后荣获了泸溪县“青年文明号”、全州五四红旗团支部等荣誉称号,与导师制的实行分不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