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曾 辉)在农村基层工作中,哪些职责应当履行?哪些事项不能插手?8月14日上午,吉首市峒河街道全体干部及该街道的18个村(社区)的支部书记、主任及纪检委员参加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培训,培训让他们心中有了一杆更加精确的“廉洁称”。 自从中央颁布实施《规定》后,峒河街道多措并举,认真贯彻该规定。首先,街道把《规定》纳入党工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学习,除了街道全体干部外,还要求村(社区)财务审批人、报账员参加学习。其次,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在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学习相关规定,该街道还进一步完善了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保障村民在村级事务中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街道又设立驻村(社区)督导员和监督举报电话,扩大对干部勤廉情况的监督范围,提高为民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