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刘 慧 龚湫凤)身为宾馆保安,竟然盗窃客人财物,只能是害人又害己。8月15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将杨某移送起诉。 2011年9月,杨某应聘到吉首市某宾馆做保安。今年4月30日6时许,杨某在值班巡视期间发现一客房门没关,便进入客房内,在看到房内没人而床头柜上又摆着一部手机和一台照相机后,顿起贪念。杨某退出客房,将宾馆的监控摄像头做了手脚,然后走回客房将手机和照相机拿走后离开。当日9时左右,该客房住客左某发现被盗后报警。民警经过现场调取宾馆的监控录像后,认为嫌疑人极有可能是杨某,便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杨某对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