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永明 田美术)8月31日,在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凤凰县林业局将执法检查中没收的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 随着旅游高峰的到来,游客量的增加,凤凰县景区景点餐饮老板在利益的驱使下,违法经营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现象日益严重。为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凤凰县精密部署,组织森林公安民警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站40多人,对全县景区100多家餐馆、酒楼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检查行动,对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屡教不改的餐馆业主所经营的国家野生动物依法予以没收,共依法没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蝾螈50条,三级保护动物青蛙150公斤, 野鸡128只,金鸡3只、蛇32公斤,竹鼠26只,并将没收的野生动物放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