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徐文军)9月25日,吉首市交通运输局与吉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主要内容是,该市交通运输局将委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城市出租车管理执法权。 此协议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和《湘西自治州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吉首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制定的。 “此次实行管理转换,将强化城市出租汽车管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出租车市场的监管能力。”吉首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吉首市内出租车车辆近700台,随着吉首市不断的扩容提质,车辆还将持续增加。此次实行执法权力更迭将对出租车管理进入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 该协议书从10月1日起生效,届时,吉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对城市出租汽车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和行政处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