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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4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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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第二批城镇小集体职工参保工作启动

  740职工实现老有所养

  本报讯(记者 周堃 通讯员 李振鸿)10月10日,吉首市人社局对第二批未参保城镇小集体职工开始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同时第一批审核通过的540名参保人员从当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工资。

  城镇小集体职工是指曾在城镇小集体企业(既由城镇街道、劳动服务公司、企事业单位主办并管理的,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作,一直未经县及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的人员,由于未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统筹,致使该类职工无法享受退休工资待遇。

  “通过办理职工养老保险,从批准退休次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职工养老保险规定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从而实现该类人群老有所养的目标。”吉首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从今年5月开始,该市人社部门积极推行城镇小集体职工参保制度。截至目前,第二批共通过审核200余人,并将马上进行公示录入,11月下旬就能全部审核完成并且次月就能领取养老工资,同时对于未参保职工的申报工作,将持续到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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