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法律援助中心 15年为群众挽回损失千万余元 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石乔恩)10月16日,在保靖县某矿山打工的重庆市秀山县农民邹某专程来到靖县县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工作人员帮他获得6400元人身伤害赔偿。邹某今年8月在务工时因话不投机被人殴打致伤, 无助之下,来到该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经过法律援助,行凶者受到应有的处罚,他得到了相应的经济赔偿。 据介绍,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自1997年成立以来,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农民工居住、工作的场所,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其依法维权。对于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该中心一律大开法律援助“绿色渠道”。近15年,该中心共指派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较大矛盾纠纷124件,代书法律文书886份,解答法律咨询8900余人次,承办援助案件1477件,为受援对象挽回损失106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