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澳门11月24日电(记者 赵 卫 刘冬杰 蔺 娟)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11月24日在澳门举行,选举会议成员346人出席了会议。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分发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来澳门主持选举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经过表决,推选出由马有礼、刘焯华、李沛霖、杨俊文、何厚铧、贺一诚、黄显辉、曹其真(女)、崔世安、梁庆庭、廖泽云等11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的澳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按照选举办法的规定,主席团主持选举会议。 会议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按照选举办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为12名,每名选举会议成员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不得超过12名;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凡有意参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应在选举会议主席团确定的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期限内领取和填写参选人登记表,取得10名以上选举会议成员分别填写的提名信,在提名截止日期以前,亲自送交选举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