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世宇 石睿)12月11日上午,古丈县森林公安局查处一起违法销售野生动物案。查获北京长尾雉、红腹金鸡、环颈雉和斑鸡等国家级保护动物20余只,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当场抓获。 据古丈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11日上午,接到群众电话举报有人公开售卖野生动物,该县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该县农贸大市场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当场抓获,并缴获了大量野生动物。 据了解,北京长尾雉,本地俗称土汉鸡,属国家一级珍稀保护动物;红腹金鸡,本地俗称金鸡,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环颈雉,本地俗称野鸡,属国家三类保护动物,是湖南省重点保护动物。根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销售野生动物当事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据初步调查,这些野生保护鸟类是张某从永顺县带到古丈销售的,没有任何相关合法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