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从2012年12月26日起,吉首民用瓶装液化气零售价格每瓶下调至105元,送气费每瓶最高不超过5元。”1月3日,吉首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了民用瓶装液化气的价格实施情况。
此次价格下调因液化气气源价格逐渐下降,该市物价局依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消[2007]145号、湘价传电[2007]81号文件规定,对吉首地区民用液化气零售价格进行适当调整。
同时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市民遇到违规情况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