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近日,吉首市人社、住建、公安、财政、工商及市总工会六家市直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当天,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世纪山水二期工程项目部、建强和一大酒店及步步高超市等多家用人单位,详细查看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职工花名册、签订劳务合同等情况,同时采取走访调查和单个询问的方式同工人进行交谈,详细询问工人权益保障以及工资支付等各方面的情况,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在该市某超市内,检查组一行在查询劳动合同时发现,劳动合同与实际用工时长存在差异。按照合同内容显示,五个月用工时期,却包含三个月试用期,不符合劳动法相关法规,依据法规一般三个月的试用期最少是一年以上的劳务时长。 对此,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刘国辉表示,把资料拿回去之后进行审核,对违背劳动法律法规、违反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