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 军 田 媚)1月18日5点40分许,龙山县城长沙路时代广场路段一水果摊点发生火灾,该县消防大队官兵迅速出击,及时扑灭了明火。 当日5点51分许,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火警电话,马上通知该县消防大队,该大队迅速出动3台水罐消防车,18名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扑救。5时55分许,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现场火势已经较大,水果摊点上的物品正在燃烧。消防官兵立即用水枪射向明火,同时进行火场警戒,疏散周围人群。6时02分许,火势被控制,明火基本被扑灭。随后,消防官兵将水果摊上堆放的物品进行转移,用火钩将中间还在阴燃的地方扒开,接着再次出水将火彻底打灭。6时10分许,火灾被完全扑灭。 据了解,发生火灾时水果摊点无人员在场,没有造成伤亡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