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潘尚德)2月22日,笔者从花垣县国家税务局获悉,近日,该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2012届文明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局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秉承“始于纳税人的需求、终于纳税人的满意”的服务理念,将文明创建工作有效融于税收工作全过程,坚持依法治税,注重文化兴税,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星级服务、“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办结,主动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全职能的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促进了纳税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 2002年以来,该局多次荣获县、州、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荣膺省委省政府“依法办税示范窗口单位”、省国税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党组织”、省国税系统“四星级办税服务厅”等称号,连续9年13次蝉联该县纳税人评议“最满意单位”,2008年还获得了“全国青年文明号”殊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