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据吉首市物价部门通知,从3月15日起,该市民用瓶装液化气(12kg)零售价格下调10元。 该市物价部门介绍,这是该市春节后首次较大幅度下调民用瓶装液化气(12kg)零售价格。由于近期液化气气源价格下降,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该市民用瓶装液化气(12kg)零售价格,由原来105元/瓶下调为95元/瓶,每瓶下调10元。 据了解,该市已经建立完善 民用液化气价格监管机制,其价格实现合理调控。上一次价格调整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民用瓶装液化气的零售价格每瓶由原来的110元下调为105元。该市物价部门表示,将依法监督新价格的执行,并接受市民的投诉(电话:12358),对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