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 宁 通讯员 秦 俭)3月11日上午,一名女子欲轻生从吉首市二中桥上跳入峒河中。在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民警和热心市民努力下,终于将女子从河中救起,并联系家人将其接回。 3月11日上午11时许,峒河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二中桥有人跳河。值班民警田坤带领辅警邓克明、李云龙迅速赶到现场。二中桥上及河岸两边站满了围观群众,一名中年妇女在河中挣扎。民警迅速疏散围观群众,同时,与一名谢姓群众合力将该名妇女救上岸来。察觉到妇女神志不清且情绪十分激动,民警立即耐心安抚和劝慰并带回派出所休息,同时设法联系其家人。11时30分左右,妇女家人来到峒河派出所,将其接回家中。 经了解,妇女姓田,49岁,吉首市人,因身患重疾导致精神恍惚,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当日上午11时,田某一时未想开从二中桥上跳下,幸得热心群众和民警相救。田某家人对民警和现场热心群众的及时救助深表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