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胡明智)3月26日,凤凰县检察院“廉政食堂”正式运行,所有的公费就餐接待地点都设在机关食堂。
年初开始,该院把办好机关“廉政食堂”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塑造检察机关形象的大事来抓。购置了相关设施配备,制定了干警就餐、公务接待、炊事员管理、食品材料采购等制度。
该院规定,所有公费就餐接待,统一在机关食堂,并按照“定额供餐,成本核算,经济实惠”的原则,划定公务接待的就餐标准,接待用餐就地取材合理配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