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龙 莹 通讯员 田晓玲)4月9日至11日,吉首市工商局对市内婴儿学步车、儿童推车、儿童自行车、儿童电动车批发商进行抽查,3家童车经营户受到立案调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产品有无生产许可证、3C认证和质量合格证。3家童车经营户销售的65台儿童自行车未能提供3C认证及产品检测报告,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户停止销售店内所有无法提供“三证”的童车,并对其销售“三无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童车时,应查看经营者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是否标明强制性认证的3C标志及说明书。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标贴、布标上的年龄范围、适合体重范围、警告标志、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名称及地址、执行标准等重要信息,检查容易造成危险的玩具附件是否安全。在购买后保存好购物凭证,如发现经营者销售不合格童车,立即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