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堃 通讯员 唐黎明)4月24日,吉首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正式挂牌。 “在吉首市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进一步拓展刑事法律援助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吉首市司法局负责人说。工作站挂牌后,由吉首市司法局和吉首市公安局共同领导和管理,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看守所分别明确联络员,建立定期沟通、协作机制,确保工作站工作规范运行。 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可向工作站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工作站将转交吉首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 据悉,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并将刑事法律援助适用阶段由以往的审判阶段提前至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