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小明 通讯员 王 琼 章 雪)4月23日,州妇联相关负责人代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颁发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证书及奖牌。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以来,州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妇女儿童权益维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一,始终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及青少年犯罪等案件,注重维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着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5年来,该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的刑事案件365件,其中拐骗妇女案件19件,强迫卖淫嫖娼案件17件,虐待妇女案件12件,保护妇女案件14件,占案件总数的16.9%;审理涉及妇女儿童的民事案件3407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026件,得到特别保护案件134件,占总数的30.1%,调解结案637件,占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