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唐建军)为切实加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杜绝事故隐患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宁祥和的生产生活工作环境。近日,永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县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拟从6月1日起全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划定了禁放的具体范围,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规定凡在单位大院、宿舍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经公安部门查实,责成该单位主要领导向县政府主要领导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并在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曝光。在社区管辖范围内燃放的,对社区责任干部进行通报批评。凡国家公职人员有违反本通告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并在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曝光,情节严重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同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行为人给予警告、罚款,并处没收违禁物品的处罚。拒绝、妨碍、辱骂、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执法人员,由公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布了禁放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监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