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通讯员 麻玉鹏 陈 胜)6月8日,湘西州凤凰县地方税务局、铜仁市地方税务局、铜仁凤凰机场改扩建项目指挥部就税收征管工作达成共识。 协调会上,“两地三方”按照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和湘西州人民政府《铜仁凤凰机场改扩建项目有关税收征收会议纪要》,经过共同协商双方共同达成协议,即:征地环节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土地上报批准管理权限确定征收机关;建安工程环节涉及的税收按工程总投资各自50%分别由铜仁市地方税务局和湘西州凤凰县地方税务局开票征收。 据了解,铜仁凤凰机场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投资4.4604亿元,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发改委0.95亿元,民航局2.1亿元,贵州省铜仁市和湖南省湘西州政府各自安排0.7052亿元。工期18个月,工程完工后,机场年旅客吞吐量80万人次、货邮吞吐1200吨、飞机起降10114架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