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代 雄 姚韦婵)7月2日,凤凰县工商局收到了浙江省义乌市市民陈雪玉寄送的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八个大字“公正执法、热心为民”。 凤凰县工商局一负责人介绍,5月30日,陈雪玉在凤凰古城游玩时,在一商店内遭遇了“药托”。店主侯某鼓吹店内所销售的“花心果”具有补肾和治疗肾病的神奇功效,信以为真的陈雪玉当即花费8000余元购买了1090克“花心果”。回家后,陈雪玉上网搜查并到医院咨询,了解到“花心果”只是一种保健品,具有治疗跌打损伤的功效,并没有补肾和治疗肾病的功效。随后,陈雪玉向凤凰县工商局致信投诉。 接到投诉信后,凤凰工商局与陈雪玉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实情。随后,该局执法人员来到被投诉的商店进行核查。在事实面前,店主侯某承认在推销“花心果”时过分夸大了药品功效,并答应将8000余元购货款退还给陈雪玉。 收到货款后的陈雪玉于6月底给凤凰县工商局打来了致谢电话,并随后请人制作了锦旗寄送到凤凰县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