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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1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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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14家社会组织被注销

  另有63家年检不合格

  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通讯员  范永欢  王 静)7月18日,州民政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湘西民政网站发布了我州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通报,全州1023个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有63家,其中社会团体40家,民办非企业23家。此外,还注销了连续2年或3年年检不合格的14家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年上半年,民政部门对全州2012年6月30日之前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了2012年年度工作检查,重点检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专职的财会人员以及是否有抽逃开办资金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问题。年检中,民政部门采取行政约谈、限期整改、上门督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在年检中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纪活动,民政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撤销登记等处罚。不按时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为年检不合格。

  据悉,凡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需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整改,整改期限3个月,整改期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整改期间严禁在社会上开展活动,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才可恢复活动。注销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和公章同时作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注销的社会组织名义在社会上开展活动。如发现在整改期间或已撤销的社会组织还在社会上开展相关活动,可向州民间组织管理局举报,监督举报电话为0743—852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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