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彭书凤 彭 艳 肖 海)7月15日,保靖县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15头待售病死生猪采取焚烧后深埋进行无害化处理。 当天,该县猪贩从重庆购进一车大肥猪,其中15头在途中死亡,准备在清水坪镇及附近出售,清水坪镇动物防疫站发现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赶往现场,通过检疫和询问业主,确认死因不明,责令业主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食用、不准丢弃,并对业主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警告处罚。 该县从源头上抓实“放心肉”工程,实行肉品持证经营制度,凡证照不全的,禁止从事肉品经营活动。严格肉品流通准入制度,要求农贸市场、超市、酒店等单位销售或购买猪肉,必须建立肉品购销台账,保存两年备查,凡县外肉品未经申报检疫或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力度,强化猪肉市场监管,对擅自收购、屠宰病死猪肉的从严查处。对出售、运输、储存、加工病害猪肉的严厉打击,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今年来,查处病害猪、病害肉23起,全部无害化处理,从农村到县城肉品安全事件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