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田骥勇 傅海清)8月2日,《凤凰县2013年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该县扶贫开发办一负责人介绍,省、州共安排了15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扶助该县农村贫困大学生。 《凤凰县2013年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凡具有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户家庭大学生、享受扶贫开发制度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政策的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农村因大灾大病返贫的贫困户家庭大学生、父母双亡的农村孤儿贫困大学生等四个条件之一的,在专科以上就读的凤凰籍全日制在校农村贫困大学生均有望获得财政帮扶。 据了解,2012年省、州共安排15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其中120万元用于救助2013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预科)、专科(含高职)的凤凰籍农村贫困大学新生;30万元用于救助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预科)、专科(含高职)的凤凰籍农村贫困大学生。救助标准为本科(含预科)5000元,专科(含高职)3000元。救助的农村贫困大学生实行一次性扶持,且不与其他救助渠道的扶助金重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