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梁金姣 吴求好) 9月5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吴森庭长将司法救助金3000元送到了该县吉信镇两头羊村龙凤娇手中,给这个经历丧亲之痛的家庭带来一丝温暖。 2008年11月15日,龙凤娇的弟弟龙光明因乘坐别人驾驶的三轮车发生侧翻,随即死亡。后经判决驾驶方吴某赔偿家属3万元,按照直系亲属受理的原则,该赔偿落实到龙凤娇的手中,但吴某在赔偿一定金额后,因没有收入,无力支付赔偿。而龙凤娇其子因患有严重的呼吸道疾病,正急需资金治疗,两个家庭陷落到崩溃的边缘。 在得知该情况后,判决该案的凤凰县法院吴森庭长立即向法院领导作了专门汇报,该院领导研究后决定同意为龙某进行司法救助。由此引出了上述事件。作为受助方的龙凤娇在拿到救助金的时候紧紧握着凤凰法院吴庭长的手,声音几度哽咽:“感谢你们把我的事放在心上,等儿子病好了,一定要带他来看你们这些亲人。” 据了解,近年来,凤凰县人民法院一直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困难当事人暂渡生活难关,真正做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