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跟团出行,游客遭遇黑导游、假导游,总感无处说理。而这个国庆长假,这样的局面得以扭转。十一长假首日,上海一家旅行社带团女导游,因持假证被旅游执法部门依法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这是《旅游法》实施以来,全国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十一长假首日,上海欢天喜地旅行社的一名女导游带着游客游览苏州狮子林风景区时,因持有虚假证件遭到当地旅游执法人员处罚。在执法人员面前,这位假导游很快坦白,导游证是自己从淘宝网上花300多元买来的。鉴于其认错态度端正,家庭确有困难,执法人员按《旅游法》第102条规定,从轻对其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旅游法》实施后,所有旅行社都将选择导游实名制,而且每个景区都会对导游进行证件、行程的严格检查。一位资深导游告诉记者,通过证件后面的芯片,在联网刷卡机上一刷,导游证是真是假,便一目了然。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表示,《旅游法》出台的首张罚单,虽然罚没金额不算多,但它对整个行业净化发展却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对黑导游是一个强大的震慑作用,它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旅游市场中应该对旅游的从业人员、经营者敲响警钟。 (本报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