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孙有水 罗 钱)国庆长假期间,按照统一规定,泸溪县地税局所有公务用车集中封存,有效地防止了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省地税局“四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该县地税局统一制定并开始严格执行公车集中封存制度,防止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好机关良好形象。根据规定,该局节假日期间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停放。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至车库,车辆钥匙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确保封存到位。确因执行公务需要用车的,需填写《泸溪县地税局公务用车出车派遣单》,逐级报批,严格履行书面报批手续。 对于相关违规行为,由该局纪检组长牵头,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配合,负责对违反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督查,如有违规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目前,该局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规定纪律,没有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违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