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通讯员 林 明)9月30日,州交警支队新闻通气会称,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将对目前城市车位少,收费乱,一些单位和个人随意划停车位收费等乱象加以规制。 据了解,该“办法”主要针对我州城镇停车场总量严重不足,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管理滞后等问题而制定。比如,新建改建扩建火车站、居住区等6类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收费公共停车场要在出入口处标明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并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出具合法有效的票据;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我州相关部门在《办法》施行之后,将组织对违反规定将配建、增建停车场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公共停车场管理人不按规定管理、擅自设置、拆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以进一步保障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合理规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