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麻垣杰 通讯员 饶 彬 孙雪晗)截至10月17日,吉首市已完成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共计3393.84万元。 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对象为该市林业部门、渔业部门、城市公交、城市出租车司机、农村道路客运、农村水路客运6个部门。此次发放的为2012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共3393.84万元。 为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吉首市财政部门严格按标准测算,严格核实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严格落实公示程序,以“一折通”形式发放到个人,以拨款方式发放到各企业,做到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