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龙胜青)10月14日,在花垣县道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扛掰村村民吴志胜、吴老文与花垣县下寨河电站负责人达成了山林地征收补偿款协议。自此,一起沉淀了20年之久的山林地征收积案得到了化解。 1993年,花垣县下寨河电站因建设需要征收扛掰村部分山林,当时征收山林地补偿费以补偿地上附着物为标准,吴志胜、吴老文两家的山林地面积都有10亩左右,但树木少,分别折算得4300.52元、4050.63元。他们觉得补偿费过低,就一直没有领取。近几年,吴志胜、吴老文以没领取补偿款不形成征收事实为由多次到下寨河电站提出收回山林地权属。电站方给出的解释和答复俩村民觉得不满意,双方陷入僵局。 今年6月中旬,道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吴志胜、吴老文两家的调解申请,即时展开调查,发现两家村民没有领取补偿费,但下寨子河电站征收土地、山林补偿项目表上两家村民被征收山林地款项被领取,表上还有两家村民的签章。 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该乡党委书记张强多次单方面向纠纷双方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此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经过4个月的努力,纠纷双方分歧缩小,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电站方重新补偿吴志胜、吴老文两家山林地的征收费10300元、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