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徐文军)10月22日,记者从吉首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制定的《吉首市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考核办法(试行)》,已率先在全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实行。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施工单位行为,提高施工单位的诚信意识,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该《办法》是,《办法》明确了在全市交通建设项目中实行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考核的办法。 《办法》规定,工程建设完工后,将在合同履约、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施工、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廉政建设六个方面对施工单位进行信用管理评分,根据评分情况,将采取“末位淘汰制”的方式,对排名垫底的施工单位予以清除。 《信用考核办法》的实行,将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信用体系,有效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