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罗 钱)10月下旬,泸溪县15个乡镇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开展耕地占用税、零散税收代征代缴工作。
此前,该县地税部门与15个乡镇签订了协议,委托各乡镇对全县范围内耕地占用税、房屋出租等零散税收进行代征代缴。目前,各乡镇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负责督促和协调代征代缴工作。经过系统培训,各乡镇征收人员熟练掌握了耕地占用税、房屋出租等零散税收征收的范围及程序等相关知识。各乡镇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并且加强票证管理,依法开展代征工作,保证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