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郑凌霄 刘 波)今年1至10月,保靖县地税局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365万元。 为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保靖地税局不断简化减免税费办理手续,缩短纳税人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针对纳税人普遍不熟悉办理减免税费流程的实际情况,除在县局网站、办税服务厅宣传专栏进行宣传外,该局还举办辅导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优惠政策辅导,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税收政策。今年以来,减免个体户税款156.4万元,减免12户困难企业房产税97.72万元、土地使用税89.45万元,减免2户享受西部优惠企业所得税13.97万元,减免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办证和发票工本费7.46万元。为纳税户的贴心服务,增强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后劲,前三季度,该县实现地方税收8075万元,同比增加1127万元,增长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