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宏齐 姚岑)11月15日,龙山县工商局依法对县城内三家电器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对三家公司作出罚款67436元、没收违法所得6537元的决定,并依法没收了型号规格为FS-40Y 400mm的“钻石牌”落地扇、BCD-182KBJ 182L的“Homa奥马”电冰箱、BCD-182 182L的“浪木”、BCD-211TC 211L的“晶弘”冷藏冷冻箱、XPB92-188S的“浪木”双桶洗衣机等不合格家电共4件。 家电质量事关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快到年末,家电销售到了旺季。为了杜绝假冒伪劣,防止不法商贩坑害消费者,11月初以来,龙山县工商局对县城内家用电器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家电产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家电产品、经销不合格家电产品等违法案件。并联合中国商业联合会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抽样人员对市场上的家电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共检查家电经营户35户次,查处销售不合格家电案件4件。 检查过程中,责令经营者将不合格商品下架。同时,工商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要看标识是否清晰,看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厂址、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看外包装是否完好,看是否有使用说明书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并索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要求家电经营商户建立进货台账制度、购销台账制度,执行不合格家电产品退市制度、质量承诺制度,确保家电产品从进货、储存、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各环节都能追根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