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马 琨)“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了。”12月5日,因连续入室盗窃而被刑拘的邵某,在看守所内回想当初的犯罪事实,仍然忏悔不已。 11月29日上午10时,古丈火车站派出所接古丈车站退休职工周兴启报警,称其堆放在古丈火车站原行包房内22根圆木被盗。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发现行包房大门门锁被撬坏,价值6000余元原木被盗走。 古丈火车站派出所当即决定成立专案组,并分析作案时间应当在晚上11时至次日凌晨4时,且犯罪嫌疑人应当是采用大型货车运输赃物。结合各方情况,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民警迅速对古丈火车站周边居民进行走访调查,询问近日晚上是否有异常情况;一路民警立即对进出火车站主要道路的视频监控进行查看辨识,查找可疑车辆。专案组从视频监控中获取重大线索,11月26日凌晨3时许,有一辆南骏牌红色翻斗车运载类似原木物体驶往古丈县南山村方向。根据这一线索,专案组将该红色翻斗车车主邵某(男,35岁,古丈县古阳镇南山村人)传唤至派出所审查。 经审查,邵某交代近日多次路过该行包房,发现行包房内存放有大量原木,便顿生歹念,于11月26日凌晨和11月27日凌晨两度进入行包房实施盗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