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魏宏齐 姚 岑)12月5日,龙山县工商局对未能及时提供产品合格证的8户经营交通工具类商品的个体经销商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为了积极配合全县开展的文明安全交通大整治行动,龙山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11月上旬起,在县城和全县重要集镇铺开了流通领域交通工具类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为期1个月,以实际行动“给力”交通安全大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龙山工商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21户汽车维修(美容)店、4家品牌汽车代理公司、12户代理二手车买卖商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汽车安全带、玻璃、轮胎、刹车片、灯具等汽车配件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商品进行重点检查,着重查处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超速超重电动自行车,对非法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假冒伪劣汽车及其配件等违法行为从严打击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