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堃 通讯员 田志波 田祖文)12月19日,龙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山县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实施方案》。龙山县重度残疾人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每年获得480元特别困难生活补助。 龙山县近58万人口中,现有各类残疾人44034名,其中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822名。根据考察,龙山县残联与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衔接起草补助草案,于7月26日,该草案获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通过。 按方案规定:补助对象是除由政府各级组织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之外的具有本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实行属地和动态管理,将做到补助对象一人一档。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由县财政局以一卡通的形式按月发放。 其中,审批程序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居)委会进行初审,乡镇(街道)进行复审,由县残联牵头汇同财政、审计、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会审,最后由县残工委审批。对审批合格的对象发放《龙山县重度残疾人特别困难生活补助领取证》。补助所需经费优先从县民政救济资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预算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