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姚 琼 田宏贵)12月20日至23日,古丈县工商局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人员划转前,从4个基层工商所各抽调1人,从机关抽调4人,全面开展2013年度“三公”消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和评审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和评审内容为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出国(境)费“三公”消费外,还包括会议费、差旅费等五个方面,重点查看“三公”消费管理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是否纳入预算调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费用的列支范围和执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报销审批流程是否符合有关控制要求;是否违规报销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个人费用;是否利用不规范的发票、凭据等单据进行报销,变相列支等情况。 此次自查自纠和全面评审结果表明该局没有发现一起违反“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经纪律以及“三公”消费规定的行为,让干部职工了解了“家底”,单位内部掀起了一股“勤俭节约、廉洁从业”的新风气,“三公”消费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