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培东 通讯员 石学银 廖振宇 文元江)偷了别人的车牌,还要别人花钱赎。2月20日,吉首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于某。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于某多次在吉首市商业城、环城路等繁华地段,趁凌晨无人时,对停放在路边或是小区内的小轿车车牌实施盗窃。然后,他在施盗车辆上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以车牌要挟车主与其联系,并要车主向其银行卡汇款100元-200元不等的方式向车主勒索钱财。车主汇款的,于某将车牌退还(告知车牌存放处),勒索不成的,便将车牌丢弃。2月16日,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