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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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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走穴” 家长跟风 学生受累
政协委员呼吁: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实习生 米会玲  通讯员  杜修炎)针对当前我州不少县市普遍存在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州政协委员唐瑛提案分析其造成的危害:老师“走穴 ”、 家长跟风 、 学生受累,希望有关部门坚决禁止。

  唐瑛委员在刚刚闭幕的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提案》。提案指出,据调查,目前我州有偿家教现象普遍。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老师除每月额定的工资之外,另有不菲的家教费。一些老师赶场明星一样走穴,疲于从事有偿家教,不但荒废了正业,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更有甚者,老师在自己教的班级招收课外辅导班学生,不仅语文、数学和英语各科,还有艺术与书法等特长班。有的老师还声称,学生不报就不评三好学生,班主任也不高兴;有的学校甚至与社会上培训机构签协议,允许培训机构在校园里面办学,在开学里交学费时就收取周六周日的补课费。而且在目前的小升初和初中升高中的招生政策中,有参加竞赛获奖成绩可加分的内容,助长了开办特长班的势头。

  普遍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给教育带来严重后果:这种违背我国教育政策的做法,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长此以往,老师不愿意将自己的知识无偿奉献给学生,学生要获取更多的知识那就交钱去老师家补课;教师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人格魅力受损,且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习惯的养成。

  对此,唐瑛委员建议:州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明确制定相关规定,严厉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兼职,对检查中发现或者接受举报查实的应该严厉处罚,对屡查屡犯的学校和个人给予严厉的惩处,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小升初和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制度进行检查,严禁各校以参加各种竞赛成绩可加分为借口办特长班、进行有偿家教,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并给予处罚。

  另外,在执行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时,要设立举报专线和网络举报信箱,并对举报人的权益进行保护,举报内容经查实还要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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