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继东 通讯员 彭 颖)“违规进行野外用火者,调查属实,处罚500元至3000元罚款;造成火灾的,救火的一切开支费用及造成损失由肇事者负责。”这是吉首市乾州街道云峰社区《森林资源保护村规民约》中的一项主要内容。3月3日,该街道、社区干部一边向居民发放、解释,一边张贴在社区公开栏上。这是该市全面推行《村规民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随着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保护等林业重大工程的实施,吉首市森林覆盖率不断提高,活立木蓄积逐年增加,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由此,该市根据工作实际,在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引导村民自治组织将森林防火、资源林政、野生动物保护等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制定村规民约,采取法律与村规并举的措施,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各村(社区)根据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制定、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执行的原则,结合当地村情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 该市林业部门负责人介绍,《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推行,有利于提高村民爱护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充分调动村民“管好本村的山、护好自己的林”的积极性,达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目的。目前,该市82%的村(社区)已建立了森林资源保护村民自治制度,制定和执行《村规民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