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 宁 通讯员 莫丽君)6年前的一条短信,吉首市某单位退休职工张某被诈骗23万元巨款。经民警坚持不懈努力,终追回11万元。5月16日,张某来到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惊喜加意外地领回了自己6年前被骗的11万元。 2008年12月31日,张某接到一条短信,称其信用卡刚刚在和盛堂消费8000余元。张某立即拨打短信中提供的联系电话,对方冒称公安局,称其银行卡可能被不法分子盗用,要求张某立即将银行卡内所有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中以保障安全。张某立即将卡内23万元转到对方提供的账户中,之后就再也无法联系对方。意识到被骗,张某立即赶到红旗门派出所报案。民警在银行部门配合下,迅速将涉案银行账户上尚未被提取的11万余元冻结。 民警查实,涉案账户开户地为福建省厦门市某建设银行,开户人信息为广东省广州市严某。由于严某开户信息部分缺失,且本人长期未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办案民警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案件办理涉及跨区域警务合作,且电信诈骗犯罪手段隐蔽,团体分工明确,11万冻结资金的追回十分困难。从2008年至今,民警只得每年两次去厦门市办理续冻手续,同时继续加大对案件线索的梳理工作。 6年期间,民警多次寻找严某,并辗转找到其在广州市工作的亲属,但亲属均以严某长期出国在外为由委婉拒绝了民警的要求。今年4月底,去广州出差接逃犯的民警郑昱、张苦,再次在广州市找到严某亲戚,并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最终,通过该亲戚,民警在广州市某宾馆内见到了严某。向严某详细询问后,民警得知其身份证在该案发生前曾丢失,犯罪分子应是盗用了严某身份信息从事诈骗犯罪,初步排除了严某嫌疑人身份。次日,民警郑昱、张苦带领严某从广州市赶到厦门市,将严某账户内冻结的11万余元取出。 历经6年,11万元被诈骗款终于交还到张某手中。民警表示,对嫌疑人的追捕仍不遗余力,一旦有线索定当尽全力为受害人追回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