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张义 张明元)6月2日,在吉首市司法局进行司法为民回访中,雅溪社区居民张正红竖起了大拇指,赞叹到,34年的土地纠纷被你们化解了,我的心病也了了。 原来,今年3月5日,镇溪街道雅溪社区居民张正红和张正武因征收补偿引起的林地纠纷,经雅溪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不成,来到司法所请求镇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予以调解。镇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对此案予以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解工作小组,由司法所牵头,综治办、经管站等部门参与处理此事。 通过调查搜集证据后得知,1979年10月,雅溪生产队分为十二队和老四队,张正武家划归老四队,张正红家划归十二队。1981年土地联产承包时,老四队的村干部分配给张正武土地时不清楚十二队土地分配情况,导致分配给其的土地与张正红家部分重合,致使土地登记表上的情况与实际有出入。双方因土地确权引发的纠纷达33年之久。而2013年该争议地块的征收致使双方矛盾再次激发,由于各执一词,经多次调解无果。 为此,工作小组经过详细调查后把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按照生产队分为老四队和十二队后,两队之间的界限确定问题;承包到户登记表上两家林地登记范围与实有范围的明确;由于历史原因划分重叠的林地如何处理的方式进行了处理。 经过走访当时雅溪分队时的村干部和见证人,明确两队之间的界限;然后到社区、经管站及市档案馆调阅联产承包到户的登记表,掌握最原始资料;最后与村干部到纠纷实地勘察。 最终在事实依据面前,于3月31日,在镇溪人民调解室,调解人员通过讲事实、摆证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并于5月20日,通过回访当事人,双方均按调解协议履行,无反悔。 至此,一宗因征收补偿引发长达34年之久的林地纠纷积案,通过镇溪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精心调解,案件圆满地画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