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推行工伤政策重民意 召开座谈会 推行吨矿制 本报讯(记者 顾勇兵 通讯员 苏 烨 向明爱)6月25日,在古丈县人社局的组织下,该县境内的11家合法矿山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就该县在矿山企业全面推行吨矿制工伤保险征缴方式纷纷献言建议。 “矿山从业人员流动快,能否简化手续方便我们申报参保人员变动?”“实行吨矿制后,企业在生产时可遵制缴费,停业整顿期间可否按实名制方式缴费?”……各企业负责人就全面推行吨矿制后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针对矿山从业人员流动快的特点,我们实行暂时申报制,企业可通过QQ、传真、手机短信等有迹可查的方式进行暂时申报,每月只需进行一次纸质申报即可,以确保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的合法利益。”“实行吨矿制后,新井基建或停产整顿,取得相关部门的手续证明后,期间可按实名制方式缴费,待恢复生产后,再按吨矿制方式缴费。”参会的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州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就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答复和解释。 该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田盛垣介绍,我州出台文件于2011年1月1日起在合法矿山企业开始推行吨矿制,规定州内所有的合法矿山企业按照“生产1吨矿,上缴5元钱”的吨矿制方式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以根治矿山企业选择性参保的诟病,确保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于各种原因,该县目前只有3家合法矿山企业实行了吨矿制,另外8家合法矿山企业仍然按照实名制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而从2011年以来,该县矿山企业工伤事故上升趋势明显:2011年发生工伤事故65例,其中矿山企业16例;2012年发生工伤事故54例,其中矿山企业20例;2013年发生工伤事故56例,其中矿山企业24例。 “全面推行吨矿制,迫在眉睫。”该县人社局局长向上说,为更好地推行这一政策,该局特意邀请了县境内所有的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座谈,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打消企业的各种顾虑,完善工伤保险工作,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方法,为企业和务工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