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贾胜涛)日前,保靖县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已顺利完成。按照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缴存职工结算利息。 为确保年度结息工作顺利开展,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靖县管理部先后与全县260多家缴存单位取得联系,开展对账工作。对结息期间需要暂停业务进行公示告知,组织人员发放对账单,尽量减少对缴存职工带来的影响。有鉴于2014年财政供养单位缴存基数以及比例有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该县管理部负责人在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现场办公,对账单明确到个人,给每一位前来办理工资关系的单位财务人员发放对账表,详细讲解对账要求,认真解释对账意义,确保对账单全部及时发放到位。 该县管理部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可携个人身份证到保靖县管理部柜台查询,也可登录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xxgjj.com首页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