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欧阳仕君 实习生 王 琼)8月15日,吉首市召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吉首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听证会,会上至少四位代表提到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该议题也成为听证会上的热点议题。 草案第四十条“物业化管理”提出,“未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居民区,其环境卫生、绿化维护、公共设施管理事务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组织逐步推行物业化管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活动进行监督指导。”代表们在肯定该条款的同时,也认为吉首的物业管理水平严重落后全国、全省,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居民区在物业管理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建议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记者调查发现,业主与物业公司扯皮的事情在吉首较为普遍,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主要表现在:治安管理不到位,门卫制度不严,监控设施成摆设;水价、电价自行制定,往往是一个小区一个价;小区设施破坏无人管,电梯、化粪池、下水道常常受损而得不到维护;卫生搞不好,牛皮癣到处有。年初,本报曾报道,吉首城区龙鑫水岸华庭小区业主不满物业公司的服务,用两车黄土堵住小区门口。该事件最终通过警方的介入才解决。 听证会上,代表们的建议也得到了吉首市房产局的呼应。该局向会议提交了一份建议,建议对造成恶劣影响的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主管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采用督导教育、信用信息系统扣分、限制新项目服务、提出降级或吊销资质建议等措施勒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