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启明)近日,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王某诉湘西某保险公司劳动纠纷案件获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认定,王某作为该公司员工从事保安服务时间长达13年,该公司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无故解聘劳动关系违法,判令该公司支付王某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共计46000余元,并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据悉,王某为退伍军人,2001年退伍后被湘西某保险公司聘为保安,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保险公司一直未履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2013年8月,保险公司突然将王某解聘,王某因生活困顿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同时申请检察院支持起诉,吉首市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