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谢一寒)9月14日凌晨1时许,古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辖区龙先生报警,称在吃夜宵时不慎将自己两条价值2000多元的项链遗失。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到夜宵摊了解情况,了解到当晚龙先生在县城石板街吃完夜宵离开时,由于疏忽大意,忘记戴回放在桌子上的两条项链。龙先生十分着急,由于没有任何证据,他对找回项链没有任何把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龙先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民警在多方询问夜宵摊主与其他食客未果之后,调取了该摊位事发时段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龙先生与朋友走后,有一位捡垃圾的老人在龙先生吃东西的桌子附近转悠,然后老人做了一个弯腰捡东西的动作。民警根据该动作判断老人拿走项链的嫌疑很大,于是立即开展调查,并找到该老人,但老人矢口否认自己捡到过项链。 民警见此情形,经过耐心说服教育,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老人终于承认了自己在捡垃圾时看到项链,临时起了贪念将项链据为己有的事实,并将项链交还给了龙先生。 |